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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2—181 网络咨询
发布时间: 2026-06-18 空格 来源: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:[ 大 ] [ 中 ] [ 小 ]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

【事项名称】

网络咨询

【申请条件】

纳税(缴费)人通过互联网提出涉税(费)咨询需求,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。

【设定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七条。

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,普及纳税知识,无偿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。

【办理材料】

网络咨询无需提供材料。

【办理地点】

1.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 12366 纳税服务平台(https://12366.chinatax.gov. cn)网页端或 WAP 端、“12366 纳税服务”APP、微信和支付宝“12366 智能咨询” 小程序获取服务。

2.可通过青岛市税务机关对外服务渠道获取网络咨询,如门户网站、电子税务局、微信等。

【办理机构】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纳税服务主管部门

【收费标准】

不收费

【办理时间】

1.智能咨询:即时办结。

2.在线咨询: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,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。

3.网上留言咨询:非即时办结,具体时限按规定执行。

【联系电话】

可拨打053212366咨询。

【办理流程】

 

【纳税(缴费)人注意事项】

网络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,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

【办理材料表单下载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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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2—181 网络咨询
发布时间:
2026-06-18
来源:
青岛市税务局

【事项名称】

网络咨询

【申请条件】

纳税(缴费)人通过互联网提出涉税(费)咨询需求,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。

【设定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七条。

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,普及纳税知识,无偿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。

【办理材料】

网络咨询无需提供材料。

【办理地点】

1.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 12366 纳税服务平台(https://12366.chinatax.gov. cn)网页端或 WAP 端、“12366 纳税服务”APP、微信和支付宝“12366 智能咨询” 小程序获取服务。

2.可通过青岛市税务机关对外服务渠道获取网络咨询,如门户网站、电子税务局、微信等。

【办理机构】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纳税服务主管部门

【收费标准】

不收费

【办理时间】

1.智能咨询:即时办结。

2.在线咨询: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,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。

3.网上留言咨询:非即时办结,具体时限按规定执行。

【联系电话】

可拨打053212366咨询。

【办理流程】

 

【纳税(缴费)人注意事项】

网络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,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

【办理材料表单下载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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